骨癌的症狀和治療方法


骨癌症狀

早期症狀

1.骨癌患者早期會在骨的表面出現一個硬的腫塊,有痛或不痛的症狀。

2.骨癌患者早期會出現骨和關節疼痛或腫脹,經常在夜間疼痛感加強且不一定與活動有關;疼痛可以是持續鈍痛或只在受壓時感到疼痛。

3.骨癌患者早期會發生病理性骨折或變形。

4.骨癌患者早期會出現發熱、體重下降、疲勞和活動能力下降,這種狀況有時發生於晚期骨癌,而良性骨癌通常無疼痛症狀。

5.骨癌患者早期有持續且難以解釋的背痛,可能只是患背部疾病或背痛。

6.骨癌患者早期有一處或多處骨折,無明顯原因,在骨折被治療後應檢查有無骨肉瘤或骨質疏鬆症。

7.骨癌患者早期的肢體遠端會有麻木感,因壓迫神經血管。

臨床症狀

一般症狀與其他癌症患者一樣有食慾減低、體重減輕、發燒等症狀。患部疼痛,關節與肢體有局部腫塊及腫脹。

1、患部之關節與肢體運動受限制。

2、患部皮膚潰爛。

3、患部肢體遠端會有麻木感,因壓迫神經血管。

4、發生病理性骨折或變形。

5、骨癌最典型的症狀就是骨痛,如果晚上比白天明顯的骨痛時,更需特別注意。

骨癌病因

良性骨腫瘤惡變(25%):

一旦發生軟骨瘤、骨軟骨瘤、成骨細胞瘤等良性骨腫瘤,或者是瘤樣病變,就應該及時的進行治療,以免出現發生惡變,形成肉瘤的可能性。骨癌的發生,可能和它們生物學的特性、病期、手術、感染或者是病理件骨折有關。

化學物質(25%):

氣體污染和吸煙都是誘發疾病的關鍵因素,由於氣體和吸煙造成了污染,使得空氣被嚴重污染,從而碳氧化合物的出現,使呼吸道受到嚴重的刺激,進一步促進了骨癌的發生。另外,常吃富含添加劑、色素和防腐劑的食物也容易引起疾病。這些都是骨癌的誘發常見原因。

放射性元素(25%):

治療其它疾病時使用的X射線等放射線照射,也會損傷骨骼,埋下骨癌隱患。另外鐳、鍶等放射性物質都有可能增加骨癌風險。

遺傳因素(25%):

家族有骨癌患者,並不一定導致下一代也會患有骨癌,但相對來說,風險會更高。

骨癌診斷

詳細病史、體格檢查、實驗室檢查以及X線攝片可獲得有價值的診斷根據,如病史中的發病年齡對診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體檢及X線表現中的發病部位對診斷亦有參考意義。

X線表現變化較多,故不能片面地以其為診斷依據。

病理組織學檢查雖是具有決定意義的診斷方法,但也並非絕對可靠,因為有多種因素可造成誤診如腫瘤在發展階段中組織形態差別可能很大,採取的標本不能全面、代表性不夠以及製作標本技術中的缺點等均可造成病理診斷的困難。

因此多數學者認為Jaffe所提出的三結合觀點即臨床、放射、病理三結合是非常正確的,通過三方面醫師的共同慎重討論才能作出確切的診斷。

骨癌治療

骨癌西醫治療

對腫瘤切除或刮除並同時植骨均可使患者治癒。患干脊椎者有時需減壓加放療。術後偶有復發需行二次手術。腫瘤可有局部侵襲性,可惡變為骨肉瘤及發生肺部轉移。

手術治療

良性骨腫瘤或瘤樣病變以手術刮除或切除為主。

目前常用的手術方法有刮除術、切除術、截除術、骨瘤段肢體切除和遠端再植術、截肢術、和關節離斷術。

1、刮除術是將包含腫瘤的骨壁切開,將其中的腫瘤組織刮除乾淨。本手術適用於掌指骨的內生軟骨瘤、骨囊腫、骨嗜伊紅肉芽腫和範圍較小的骨鉅細胞瘤,腫瘤刮除後所遺留的空腔可用植骨塊充填。

2、切除術是將向骨外突出生長的腫瘤自其基底部切除的手術,主要適用於骨軟骨瘤。切除應包括該腫瘤的軟骨帽蓋、包圍帽蓋的纖維組織和全部基底。

3、截除術是將腫瘤所在的一段骨幹整段切除。適用於破壞範圍較大的鉅細胞瘤和一些低度惡性的腫瘤如纖維肉瘤、軟骨肉瘤等。骨幹截除後所遺留的缺損有的不需修補如腓骨近端和尺骨遠端,大多數則需要用人造關節、異體骨或自體骨進行修補。

腫瘤段肢體切除和遠端再植術是斷肢再植術的新發展。將腫瘤所在的一段肢體包括皮膚、肌肉、神經、血管和骨骼整段切除,再將遠端肢體移植到近端去。本手術適用於上肢低度惡性的腫瘤如纖維肉瘤,軟骨肉瘤等。

放射治療

骨癌的放療原則:根據每個病人的整體病情,確定治療目的。

1、單純短期止痛

2、一定時間內控制腫瘤的發展並恢復功能

3、爭取完全控制腫瘤達到治癒。

目的不同,放療的方式、照射範圍、時間和劑量也各不相同。單純短期止痛者:一般都是活動困難的重症病人,預計生存期不能超過3個月。針對骨轉移重點部位,即造成病人最痛苦的病變處,給予1次至數次的大劑量照射(每次40~80Gy),多能很快緩解疼痛。以部分控制腫瘤發展為目的者:這類病人預計生存時間可能在半年以上。對骨轉移發生在脊椎或骨盆等重要部位的病人,為防止其發展至病理性骨折、壓迫神經等嚴重併發症;或對已發生病理性骨折和神經功能障礙者,為了控制其繼續惡化或促進其恢復,給予30~40Gv/2~4周。進行根治性放療者:照射野應超出病變一定範圍,注意保護周圍正常組織器官,給予放療量50~60Gv/5~6周。這類病人在客觀上有爭取長期生存或治癒的可能,常需合併應用其他抗癌療法。

化學治療

烷化劑、抗代謝藥、抗菌素、生物鹼和激素等。

生物免疫治療

CLS生物免疫治療是繼手術、放療、化療之後第四大新型治療方法,是對傳統治療方法的有力補充。

骨癌中醫治療

當前疾病暫無相關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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