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的症狀和治療方法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症狀

多見於中年女性,病程長,發病緩慢,甲狀腺呈瀰漫性,輕至中度腫大,質地堅韌,多無症狀,疼痛少見,偶爾也可有輕度疼痛或觸痛,見於甲狀腺腫生長形成快,抗甲狀腺抗體滴度明顯升高者,可有咽部不適,甲狀腺腫大引起的局部症狀很少見,如頸部壓迫感,吞嚥困難等,無頸部淋巴結腫大。

甲狀腺腫大具有特徵性:瀰漫性甲狀腺腫大,或為多結節性甲狀腺腫大,罕見單結節,如果甲狀腺表現為單結節,則是由於甲狀腺組織大部破壞而僅剩的甲狀腺組織,並非真正的單結節,可以不對稱,質地硬韌,表面常不光滑,有圓形突起狀感,常可觸及錐體葉為其特點之一,可隨吞嚥上下活動。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病因

(一)發病原因

橋本甲狀腺炎是一種器官特異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其病因非常複雜,可能有遺傳因素與環境因素相互作用以及年齡,性激素等的協調作用而引起發病,本病有家族聚集現象,甲狀腺自身抗體的產生與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有關。

(二)發病機制

在遺傳因素方面,最受關注的是HLA-Ⅱ類基因與疾病的相關性研究,尤其是DQ位點的作用,研究表明HLA-DR分子與疾病的相關性無直接聯繫,其相關性可能是由於在DR與DQ之間存在高度連鎖不平衡,而原發相關因素往往是DQ位點的特定等位基因,國外在HLA遺傳因子研究中發現,歐美白人DBW3,DR5增加,而日本人則是DBW53出現頻率較高,國內研究資料表明,HLA-DQAI*0301基因與HT易感性有關。

近年的研究表明細胞凋亡與橋本甲狀腺炎的發病密切相關,而淋巴細胞的浸潤可能參與了細胞凋亡的發生和發展,橋本甲狀腺炎甲狀腺濾泡細胞高表達Fas和FasL,在浸潤的淋巴細胞上FasL的表達極微弱,因此在橋本甲狀腺炎甲狀腺組織上同時出現Fas與FasL的上調表達,必將會導致它們的自殺,另一方面,浸潤淋巴細胞上FasL的極微弱表達,提示細胞毒性T淋巴細胞(CTL)在橋本甲狀腺炎的發病中所起作用可能並不是通過其表達FasL直接殺傷甲狀腺濾泡,而是通過釋放某些細胞因子(如IL-1,IL-2,IFN-α,IFN-γ等)上調Fas及FasL在甲狀腺細胞中的表達,而使其發生凋亡。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診斷

診斷

中年婦女瀰漫性,無痛性,硬性甲狀腺腫,應首先考慮本病,甲狀腺自身抗體(TG-Ab,TPO-Ab)及TSH測定常可以作出診斷,該抗體滴度高且較持久,陽性率在TG-Ab為59%,TPO-Ab為95%,2項同時測定,互補結果陽性率可達98%~100%,如滴度很高,對診斷有很大意義,當然抗體滴度低或陰性也不能排除本病,如結合針吸細胞學檢查則確診率更高。

鑒別診斷

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診斷一般不難,容易導致誤漏診的原因可能有:症狀不典型,甲狀腺呈單發或多發性結節,與其他甲狀腺疾患同時存在,缺乏特異性確診手段以及對本病缺乏充分認識等。

1.甲狀腺癌及甲狀腺惡性淋巴瘤 甲狀腺快速(2~3個月)進行性增大,固定,堅硬,與周圍組織粘連,伴有壓迫症狀如聲音嘶啞(喉返神經受壓),頸淋巴結腫大,必要時給予適量甲狀腺激素診斷治療4周以上,甲狀腺不縮小或繼續不對稱增大者應高度懷疑癌,影像學如超聲波或核素掃瞄:癌多為孤立性結節,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則顯示不均質瀰漫性病變,開放甲狀腺活檢可對大部分病人作出診斷,針吸細胞學檢查對少數病人有診斷價值。

2.非毒性甲狀腺腫 非毒性結節性或瀰漫性甲狀腺腫與本病鑒別均較困難,惟前者質地較為柔軟,多數甲狀腺功能正常,確診需依靠甲狀腺抗體測定,必要時細針吸細胞學檢查明確,青春期甲狀腺腫從臨床上與本病鑒別可能更為困難,因此年齡段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較少有高滴度循環甲狀腺自身抗體。

3.其他 對面容臃腫,蒼白者易誤診為慢性腎炎,貧血等,需提高對本病的警惕性。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治療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西醫治療

(一)治療

無明顯症狀、甲狀腺增大不明顯者,隨訪觀察。一部分病人可保持數年病情穩定無須治療。

1.甲狀腺激素

甲狀腺明顯腫大伴有壓迫症狀時,應給予甲狀腺制劑以縮小腺體及補償破壞的甲狀腺功能,並可使抗體滴度下降。對有疼痛或觸痛的病人也可使疼痛緩解。適當治療數月後25%的腺體完全回縮,5O%縮至原大小的一半,10%~20%無變化。一般新近發生的甲狀腺腫或較為年輕的病人對治療反應較好,老年病人縮小較慢。已有纖維化的病人治療反應往往不佳。從小劑量開始:

(1)甲狀腺粉(片):激素含量不夠準確,且T3比例較高,已少用。10~40mg/d,酌情逐漸(2~4周)增至120~240mg/d,病程久、老年病人或共存缺血性心臟病者初始劑量需更小,增量需更慢(4~8周)。兒童及發育期患者如無禁忌情況,開始即可給予足量或接近足量,以利其生長發育。

(2)左甲狀腺素鈉(L-T4):12.5~5Oμg/d,酌情漸增至150~200μg/d。選擇有效維持量長期服用。

以往認為治療甲狀腺功能減退症以左甲狀腺素鈉(L-T4)最符合生理情況,也最適合長期甲狀腺替代治療。最近的研究報道表明,以碘塞羅寧(T3) 部分取代甲狀腺素可明顯改善患者情緒與神經精神功能。

有關甲狀腺激素應用時機問題:各家意見尚不完全一致,有人主張一經確診本病,即應投與一定量甲狀腺制劑,認為如此可能預防及阻止惡性變。多數臨床醫師則以甲狀腺功能減低(亞臨床及臨床減低)及壓迫症狀作為用藥指征。有作者推薦的治療指標是:血清TSH>10mU/L,伴有進展到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的高危險因素:高滴度甲狀腺自身抗體、45歲以上或男性患者,無心臟病。反之可隨訪。如果是流行病學調查而非診療當中,則上述TSH血清水平在半年之後複查,以後每1~2年重複,並酌情處理。研究發現,當血清TSH>10mU/L時,甲狀腺激素治療可顯著降低總膽固醇及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而TSH<10mU/L時,則上述指標不受甲狀腺激素治療的影響。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甲狀腺功能減退時,約10%~24%病人在甲狀腺激素使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而停藥後仍保持功能正常在1年以上。有作者研究可預測恢復正常甲狀腺功能的指標是:有甲狀腺疾患家族史、年輕、甲狀腺腫大明顯(治療前常>35g)、131Ⅰ攝取率增高、甲狀腺素對TSH反應正常以及TSH受體阻斷抗體轉陰。有作者建議,具有上述特點的病人應在替代治療1年後進行甲狀腺激素停用試驗。這種臨床緩解可能歸因於TSHR[Block]Ab的消失或由於某些影響因素的終止:如細胞因子、鋰劑、胺碘酮或其他含碘劑的停用。但這部分病人在停藥後需密切檢測甲狀腺功能變化,尤其在進食高碘或低碘飲食或重新啟用上述藥物時。在這些病人當中,也不排除存在先前未作出病因診斷的自限性甲狀腺功能減退如亞急性、產後或無痛性甲狀腺炎。

妊娠婦女服用甲狀腺激素應適當加量,但應注意過量甲狀腺激素不利於胎兒腦發育。

在甲狀腺制劑加量過程中,有假性痛風(關節滑液中存在焦磷酸鹽結晶沉積)發作的報道。

2.糖類腎上腺皮質激素

僅使腺體暫時縮小,發病急或伴有疼痛者可短期應用。對控制病情進展,改善症狀,降低抗體滴度有一定效果,但停藥復發,且顧及其副作用,一般不主張長期應用。類固醇激素對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相關性多發性肌炎效果肯定。有作者比較甲狀腺局部注射地塞米松與口服甲狀腺粉(片)對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甲狀腺形態、抗體及療效的影響,結果顯示,局部激素治療可明顯降低TPOAb,TGAb水平,縮小甲狀腺最大直徑及面積,並明顯升高甲狀腺激素水平,降低TSH水平。其療效大,療程短。無不良反應。

3.手術

有嚴重壓迫症狀而藥物治療不能緩解或不能除外惡性病變時考慮手術治療。有人主張甲狀腺組織瀰漫性損害者,如有進展性甲狀腺毒症或頸部壓迫,也可手術治療。Wortsman提出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時手術探查的指征:

1合併冷結節;

2甲狀腺腫大明顯並伴有疼痛;

3頸部淋巴結增大並有粘連;

4聲音嘶啞;

5治療中甲狀腺繼續增大或結節不縮小。術後常規應用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也有作者認為,恰當地行甲狀腺病灶切除(每側保留5~6g),是慢性淋巴細胞性甲狀腺炎治療安全有效的方法。手術後隨訪3個月至7年,甲狀腺功能減退的發生率9.7%。另一組隨訪3~10年甲狀腺功能減退的發生率為4.7%。可能與手術去除抗體產生的場所有關。

4.生物療法

抗原特異性技術(如靜脈注射可溶性Tg,Tg-特異性T淋巴細胞)、非特異性療法(如注射抗MHC-Ⅱ類抗體、抗CD4抗體、IFN-γ單克隆抗體等。但均處於研究階段。單獨採用去血漿療法具有好的療效,但價格昂貴。

5.並發甲狀腺淋巴瘤

需行單一局部放射治療或聯合化療。5年生存率13%~92%。65歲以上,腫瘤較大、生長快,組織學高級別者預後不良。

應避免給有本病病史的婦女使用含碘藥物,以免誘發甲狀腺功能減退症。本病當婦女妊娠時,應避免過量碘攝入,以免碘經胎盤傳遞,致胎兒TSH增高進而發生新生兒甲狀腺功能減退症。

(二)預後

本病預後取決於甲狀腺功能狀態,一般可維持數年功能正常或緩慢進展到甲狀腺功能減退,或合併功能亢進,但無論功能亢進抑或功能低下,只要及時發現,積極治療,預後均較好。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中醫治療

當前疾病暫無相關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