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收縮乏力的症狀和治療方法


子宮收縮乏力症狀

1、協調性子宮收縮乏力(低張性子宮收縮乏力)

子宮收縮具有正常的節律性,對稱性和極性,但收縮力弱,宮腔壓力低(<2.0kPa),持續時間短,間歇期長且不規律,宮縮<2次/10分鐘,當子宮收縮達極期時,子宮體不隆起和變硬,用手指壓宮底部肌壁仍可出現凹陷,產程延長或停滯,由於宮腔內張力低,對胎兒影響不大。

2、不協調性子宮收縮乏力(高張性子宮收縮乏力)

子宮收縮的極性倒置,宮縮不是起自兩側子宮角部,宮縮的興奮點來自子宮的一處或多處,節律不協調,宮縮時宮底部不強,而是中段或下段強,宮縮間歇期子宮壁不能完全鬆弛,表現為子宮收縮不協調,這種宮縮不能使宮口擴張,不能使胎先露部下降,屬無效宮縮,產婦自覺下腹部持續疼痛,拒按,煩躁不安,脫水,電解質紊亂,腸脹氣,尿瀦留,胎兒-胎盤循環障礙,可出現胎兒宮內窘迫,檢查,下腹部有壓痛,胎位觸不清,胎心不規律,宮口擴張緩慢或不擴張,胎先露部下降延緩或停滯,產程延長。

3、產程曲張異常

子宮收縮乏力導致產程曲線異常,可有以下7種:

(1)潛伏期延長:從臨產規律宮縮開始至宮頸口擴張3cm稱為潛伏期,初產婦潛伏期正常約需8小時,最大時限16小時,超過16小時稱為潛伏期延長。

(2)活躍期延長:從宮頸口擴張3cm開始至宮頸口開全稱為活躍期,初產婦活躍期正常約需4小時,最大時限8小時,超過8小時稱為活躍期延長。

(3)活躍期停滯:進入活躍期後,宮頸口不再擴張達2小時以上,稱為活躍期停滯。

(4)第二產程延長:第二產程初產婦超過2小時,經產婦超過1小時尚未分娩,稱為第二產程延長。

(5)第二產程停滯:第二產程達1小時胎頭下降無進展,稱為第二產程停滯。

(6)胎頭下降延緩:活躍晚期至宮口擴張9~10cm,胎頭下降速度每小時少於1cm,稱為胎頭下降延緩。

(7)胎頭下降停滯:胎頭停留在原處不下降達1小時以上,稱為胎頭下降停滯。

以上7種產程進展異常,可以單獨存在,也可以合併存在,當總產程超過24小時稱為滯產,必須避免發生滯產。

子宮收縮乏力病因

子宮發育不良(30%):

子宮畸形(如雙角子宮等),子宮壁過度膨脹(如雙胎,巨大胎兒,羊水過多等),經產婦(multipara)子宮肌纖維變性或子宮肌瘤等,均能引起子宮收縮乏力。

精神因素(30%):

初產婦(primipara)[尤其是35歲以上高齡初產婦(elderly primipara)],精神過度緊張使大腦皮層功能紊亂,睡眠少,臨產後進食少以及過多地消耗體力,均可導致子宮收縮乏力。

內分泌失(20%):

調臨產後,產婦體內雌激素,催產素,前列腺素,乙酰膽鹼等分泌不足,孕激素下降緩慢,子宮對乙酰膽鹼的敏感性降低等,均可影響子宮肌興奮閾,致使子宮收縮乏力。藥物影響臨產後不適當地使用大劑量鎮靜劑與鎮痛劑,如嗎啡,氯丙秦,度冷丁,巴比妥等,可以使子宮收縮受到抑制。

胎位異常(10%):

胎兒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緊貼子宮下段及宮頸,因而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宮收縮,導致繼發性子宮收縮乏力。

子宮收縮乏力診斷

診斷

1、子宮收縮力弱而無力,產程長。

2、原發性宮縮乏力,指產程開始時就出現的子宮收縮乏力。

3、繼發性宮縮乏力,指產程進展到某一階段方出現子宮收縮乏力。

鑒別診斷

需與假臨產鑒別,鑒別方法是給予強鎮靜劑派替啶100mg肌內注射,能使宮縮停止者為假臨產,不能使宮縮停止者為原發性宮縮乏力。

子宮收縮乏力治療

子宮收縮乏力西醫治療

1、人工破膜

胎頭已銜接,宮口開大2~3cm無頭盆不稱者,可人工刺破胎膜,使先露部與子宮下段及宮頸緊貼,以反射性引起宮縮,破膜時間應選在二次宮縮之間。

2、催產素

靜滴,可引起強烈宮縮,切忌一次大量使用,以免引起強直性宮縮,致胎兒窒息死亡,可造成子宮破裂。使用者必須除外頭盆不稱及胎位不正。胎頭高浮者忌用。

用法如下:

催產素2.5u或5u加於5%葡萄糖500ml內靜滴。開始每分鐘10~15滴,如不見宮縮加強,可漸加快,最多以每分鐘不超過40滴為宜。滴入時應嚴密注意宮縮、先露部下降及胎心音變化情況,如收縮過強或胎心率變化,應減慢或停止靜滴。

經上述處理後,宮縮多能轉強,宮口漸開,胎兒順利娩出。如無效,應考慮手術助產。無論從陰道分娩或剖宮取胎,均應注意預防產後宮縮乏力性出血。

子宮收縮乏力中醫治療

當前疾病暫無相關療法。

(以上提供資料及其內容僅供參考,詳細需要咨詢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