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壓病(別名:潛水夫病,潛水員病,潛涵病)的症狀和治療方法


減壓病症狀

有潛水作業,沉箱作業,特殊的高空飛行史,且未遵守減壓規定,並出現氮氣泡壓迫或血管栓塞症狀和體征者,均應考慮為減壓病,國外學者將減壓病分為輕級(Ⅰ型)和重級(Ⅱ型),凡出現中樞神經系統症狀或循環,呼吸系統受累者均屬重級,實際上約1/3的患者為Ⅰ和Ⅱ型復合病例。

我國衛生部將急性減壓病分為輕,中,重三級:

1輕度表現為皮膚症狀,如瘙癢,丘疹,大理石樣斑紋,皮下出血,浮腫等。

2中度主要發生於四肢大關節及其附近的肌肉關節痛。

3重度凡出現神經系統,循環系統,呼吸系統和消化系統障礙之一者。

 

減壓病病因

水下作業時,身體每下潛10m,大致相當於增加一個大氣壓的壓力,所增加的壓力稱附加壓,附加壓和地面大氣壓的總和,稱總壓或絕對壓(ATA),機體在高氣壓環境下,肺泡內各種氣體分壓隨之增高,並立即與吸入壓縮空氣中各種氣體的分壓相平衡,因肺泡內氣體分壓高於血液中氣體壓力,氣體便按照波義耳定律,相應地增加了氣體在血液中的溶解量,再經血循環運送至各組織,其中大部分氧及二氧化碳迅速被血紅蛋白及血漿內成分所吸收,僅少量以物理狀態游離於體液中,氮在體液內的溶解量與氣壓高低和停留時間長短成正比,由於氮在各組織中溶解度不同,因此在組織中分佈也不相等,氮在脂肪中溶解度約為血液中的5倍,所以大部分氮集中於脂肪和神經組織中。

當人體由高氣壓環境逐步轉向正常氣壓時,體內多餘的氮便由組織中釋放而進入血液;並經肺泡逐漸緩慢地排出體外,無不良後果,當減壓過速,超過外界總氣壓過多時,就無法繼續維持溶解狀態,於是在幾秒至幾分鐘內游離為氣相,以氣泡形式聚積於組織和血液中;減壓愈快,產生氣泡愈速,聚積量也愈多,氮可長期以氣泡狀態存在,在脂肪較多而血循環較少的組織中,如脂肪組織,外周神經髓鞘,中樞神經白質,肌腱和關節囊的結締組織等,脫氮困難,除了血管內的氣泡外,氮氣泡往往聚積於血管壁外,擠壓周圍組織和血管,並刺激神經末梢,甚至壓迫,撕裂組織,造成局部出血等症狀,在脂肪少而血流通暢的組織中,氮氣泡多在血管內形成栓塞,阻礙血液循環,氣泡並可引起血管痙攣,導致遠端組織缺血,水腫及出血,根據栓塞部位及其所引起的組織營養障礙程度和時間久暫,可產生一系列症狀。

此外,由於血管內外氣泡繼續形成,造成組織缺氧及損傷,細胞釋放出鉀離子,肽,組胺類物質及蛋白水解酶等,後者又可刺激產生組胺及5-羥色胺,這類物質主要作用於微循環系統,致使血管平滑肌麻痺,微循環血管阻塞等,進而減低組織與體液內氮的脫飽和速度,所以在減壓病的發病機理中,氣泡形成是原發因素;但因液氣界面作用,尚可繼發引起一系列病理生理反應,使減壓病的臨床表現顯得很複雜。

骨骼內氣泡的特殊作用,骨骼是一個不能擴張的組織,股骨,肱骨,脛骨等長骨內黃骨髓含脂量高,血流很緩慢,減壓時會產生多量氣泡,直接壓迫骨骼內的血管;骨骼營養血管內也有氣栓與血栓,容易造成局部梗塞,最終緩慢地引起無菌性的缺血性骨壞死,又稱減壓性骨壞死(dysbaric osteonecrosis)或無菌性骨壞死,其形成除了骨骼內氣泡的特殊作用外,還有脂肪栓塞,血小板凝聚,氣體引起滲透壓改變,自體免疫等作用的綜合結果。

 

減壓病診斷

診斷

根據臨床表現、檢查可進行診斷。  

鑒別診斷

本病疼痛症狀須與一般外傷和炎症相鑒別。其他潛水疾病如肺氣壓傷、急性缺氧、氧中毒及氮麻醉等必須與潛水減壓病鑒別。

減壓病治療

減壓病西醫治療

1、特殊治療

及時送入高壓艙中加壓治療。加壓治療使部分慢性減壓病患者症狀明顯減輕。加壓治療愈早愈好,以免時間過久招致組織嚴重損害而產生持久的後遺症。在升壓、高壓停留時間、減壓過程中,必要時尚需輔以其他對症治療措施,如補液或注射血漿以治療休克等。患者出艙後,應在艙旁觀察6~24小時;如症狀復發,應立即再次加壓治療。

2、藥物治療

對嚴重病例,加壓治療只能排除氣泡的栓塞作用,有時難以解決繼發的生化變化及機能障礙。藥物作為輔助療法,一般應在減壓病例剛發病時立即給藥。常用藥物有血液擴容劑如低分子右旋糖酐、血漿和生理鹽水,除了使血液擴容外,尚可抑制血小板粘附和聚集,減少血小板因子的活性,從而阻止血凝,改善症狀和體征。如小劑量阿司匹林可抑制血小板的聚集和釋放作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可恢復血管的正常通透性,減少血漿滲出,緩解腦和脊髓水腫。根據病情可用多巴胺、氨茶鹼、地西泮等對症處理。

3、其他治療

如有肌肉關節痛,在再加壓後,可進行全身熱水浴,並可用按摩及理療等。有氣急者,除再加壓外,須保持安靜,適量給氧吸入等。

減壓病中醫治療

當前疾病暫無相關療法。

(僅供參考,詳細請詢問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