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這仍是一個「科學難題」,目前我們並沒有辦法明確一個人得或不得精神分裂症的原因。
可以告訴您的是:家族中有精神分裂症患者、母親孕期遭受病毒感染、經濟與社會階層較低、幼年喪親等因素,與精神分裂症的患病關係很大。
精神分裂症的確有可能遺傳,然而其遺傳機制比較複雜,並非某單個基因 100% 控制遺傳。不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後代可能更容易患上其它種類的精神疾病比如雙相障礙、抑鬱症、焦慮症等,或者較常人更容易表現出性格缺陷、人格障礙問題。
很多人有過這樣的體驗:比如路人看自己一眼,就覺得對方認識自己;比如有人往地上吐口痰,就覺得是在侮辱自己;比如幾個人聚在一起小聲說笑,就覺得是在說自己壞話等。另外,朋友發微信朋友圈信息,總覺得在說自己。
但是,不能單憑這一點就斷定自己有精神分裂症,因為非患者和精神分裂症患者有一個重要區別:現實檢驗能力。
正常人會主動安慰自己、尋找更多證據來排除或者證實這種「多慮」,而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會「堅信如此」「感到可怕」。
精神分裂症主要的症狀還是幻聽和嚴重的妄想,並且完全不認為自己處在病態,是不會懷疑自己有精神分裂症的,這叫做「無自知力」。
假如沒有上面的表現,被針對的感覺,更多可以算是「性格特點」導致的。
覺得自己沒病、不肯吃藥,是精神分裂症的一種表現。假如勸說沒用,還是建議咨詢醫生,決定是否有必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
假如家人砸壞很多東西、傷了人或者傷到自己,可以求助街道社區的工作人員和派出所的片警。醫院是不可能上門拉人的,但是家人傷人或者砸了東西的時候,可以請社區工作人員和派出所幫忙送到醫院去,醫院就會收治了。
別擔心,有些主要用以治療精神分裂症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也會作為「增效劑」來治療抑鬱症、強迫症等,比如利培酮,還有阿立哌唑和奧氮平。
另外,在雙相障礙躁狂發作的治療中,除了使用心境穩定劑,臨床上可能還會加用某些用以治療精神分裂症的藥物來穩定病情,比如氯氮平、利培酮、奧氮平、奎硫平。
在臨床實踐中,醫生一般通過結構化訪談來評估疑有精神分裂症的患者的症狀程度,用大白話說就是跟患者問一問。
不過症狀自評量表(SCL-90)可以用來粗篩有無可疑的精神症狀,存在的問題是,SCL-90 有 90 個問題,太長了,不大適合做成遊戲。
人格分裂和精神分裂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
兩者的區別可以這麼理解,人格分裂就好比是幾個不同的靈魂分時段主宰同一個身體;而精神分裂就像是靈魂的碎片被放在一個身體中。
人格或稱個性,是指一個人日常生活中待人處事的方式,是固定的行為模式。我們通常所說的人格分裂,過去也被稱為「多重人格」,指一個人同時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人格。
最著名案例是一個叫做 Billy Milligan 的人,在他身上,總共發現了 24 種人格,這些人格會在不同時間出現,每一個人格都是完整的、穩定的個體。他的故事,已被著錄成小說,但其實學術界還有很多關於「人格分裂」的爭議。
而精神分裂症只有一個人格,但是這個人格的感覺、思維、情感、行為都是混亂的、分裂的,可能會出現幻覺,這是一組病因未明的嚴重精神疾病,病程長且容易反覆發作。
建議告知對方您的病情。
對方的支持與理解,不僅能解除了您一個人獨自承受的苦惱,也能同您一起對抗病魔;如果選擇刻意隱瞞,想生米煮熟飯,也許會得不償失。
但由於大眾對精神疾病普遍不瞭解,可能會「妖魔化」精神疾病,建議先向對方普及精神疾病的知識作為鋪墊,讓其瞭解,精神疾病也是一種實實在在的軀體疾病,和高血壓、糖尿病是一樣的。
然後,再介紹自己目前的病情:「除了一直維持用藥預防復發,其他與正常人無異」。
只要堅持服藥 + 社會支持系統良好,精神分裂症患者結婚之後也同樣能和其他夫妻一樣,過上幸福生活。
如果精神分裂症已經消除,自知力恢復,社會功能完整,不處於精神分裂症的發病期,是可以結婚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需要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九條規定:
經婚前醫學檢查,對患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或者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的,醫師應當提出醫學意見;準備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暫緩結婚。
第十條規定:
經婚前醫學檢查,對診斷患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嚴重遺傳性疾病的,醫師應當向男女雙方說明情況,提出醫學意見;經男女雙方同意,採取長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結紮手術後不生育的,可以結婚。
在單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結成的婚姻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十條中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如果在婚前疾病控制良好,患者有自知力,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並且父親雙方知情並予以接受,則屬於有效婚姻。
總體而言,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為 0.3%~7%。
具體而言,可以調查清楚雙方家庭的精神分裂症患病情況後,具體向精神科醫生咨詢。
醫生會根據《精神分裂症的遺傳咨詢表》告訴患者,孩子將來患病的大概風險。
如果將來孩子的患病風險 > 5%,建議還是不生育為好。
很遺憾,建議終止妊娠。
因為服藥抗精神病藥物對胎兒的影響很大,尤其是懷孕的頭 3 個月。
同樣不建議放棄治療而選擇保全胎兒,鑒於您病情不穩定,復發的可能性比較大;即使不用藥,疾病本身也會對胎兒發育造成不利影響;此外,懷孕狀態會給治療帶來困難,並增加自殺風險。
不過,假如未來病情穩定 2 年無復發,可在醫生的指導下逐漸停藥,為生娃做好準備。
責任編輯:丁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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